怒江概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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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 史


    汉武帝时期,为了开发西南夷的交通,于益州郡置嶲唐、不韦二县。泸水、兰坪、碧江等地属嶲唐县。福贡、贡山等地属越嶲郡。东汉置永昌郡,领嶲唐,不韦、云南、哀牢、博南八县。兰坪、碧江属比苏县,泸水分属嶲唐、比苏。福贡、贡山仍属越嶲郡。魏晋时期,新置云南群和西河郡,兰坪属西河郡,泸水仍属永昌郡。
    唐宋时期,云南先后为南诏蒙氏和大理段氏统治。南诏政权时期,福贡、贡山地区属铁桥节度使(今丽江巨甸),兰坪、碧江属剑川节度使,泸水工区属永昌节度使。宋大理政权时期,兰坪设澜沧郡,后改兰溪郡,辖今兰坪、碧江、福贡等地,泸水属永昌府。
    元朝时期,元政权建立,云南设行省,下设路、府、州、县。至元年十二年(公元前1275年)立兰州,属丽江路,辖今兰坪、碧江及福贡一部分地区。贡山及福贡一部分,属临西县(今维西县),隶丽江路;泸水分属云龙甸、军民府(隶大理府)和永昌府。
    明王朝建立后,承袭和发展了历代封建王朝对边疆民族地区"以夷制夷"的"羁縻"政策和元代的土官制度,在云南广泛推行土司制度。洪武十七年(公元1384年),授纳西族木氏为世袭丽江土知府,兰坪、碧江和福贡部分地区为木氏下属的兰州罗氏(白族)土知府管辖;贡山、福贡部分地区,为木氏下属的康普土千总禾娘和叶枝土千总王氏管辖。明王朝统治力量加强后,在内地部分地区进行"改土归流,"但边远地区仍属土司管辖。万历年间,云龙旧州土知府段氏派段嘉龙、段嘉祺分防六库,管辖今六库地区。清康熙年间,清政府在平定"三藩"以后继续进行"改土归流",但极不彻底,一些边疆地区及为土司管辖,或者处于土、流并管状况。雍正元年公元(1723)年废丽江木氏土知府,改设流官,兰坪归属丽江,土知府州罗迁住兔峨,管辖兔峨和碧江等地,乾隆十七年(公元1752年)清政府在镇压了以弄更扒、密志五等人为首的傈僳人民起义后,为了加强其统治,设置了六库、老窝等两个土千总,继又设了卯照土舍、鲁掌土舍、登埂土司,隶属于永昌府。福贡、贡山属维西守备厅,隶丽江府,先后受康普叶枝土司管辖。
    民国时期,辛亥革命以后,云南地方政府为了遏制帝国主义扩大对我国的侵略野心,建立了"怒俅殖边总队,"分三个分队进入福贡、碧江、贡山,成立了知子罗、上帕、菖薄桶三个"殖边总司",直接行使这一地区的军事行政权力。同时,将原属于保山县的登埂、卯照鲁掌土司和属于云龙的六库、大兴地土司属地合并,成立鲁掌行政公署。1916年后,福贡、碧江、贡山三个"殖边公署"也相继改为"行政公署"。
    1928年至1933年,所有的行政公署先后改为泸水、碧江、福贡、贡山四个设治司。兰坪、碧江、福贡隶属于丽江行政专员公署,泸水隶属于保山行政专员公署。
    1954年8月15日,经批准成立怒江傈僳族自治区,1957年改州。辖泸水县、碧江县、福贡县、贡山独龙族自治县和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。碧江县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消。自治州北面为西藏自治区的察隅县,东面为迪庆州的维西、德钦县,丽江地区的丽江县,大理州的剑川县、云龙县,南面为保山地区的保山县、腾冲县。西为缅怀,国境线长达449.467公里。全自治州土地面积为14703平方公里,居住着傈僳、怒、独龙、普米、白等12种少数民族,总人口为43.97万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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